教学规范要求教师在授课期间要遵守五不准原则什么
教学规范要求教师在授课期间要遵守五不准原则为:
一、不准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
二、不准在省、市校历规定的学期内从事有偿家教。
三、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四、不准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五、不准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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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五不准原则的措施:
一、加强监管
根据教师管理权限,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教科研培机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其中市、区教育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执行查处。
二、纳入考核范畴
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校管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列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经查实,有教师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学校及校长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级别、各类型的评优、评先、嘉奖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执行本规定,学校是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精神,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租借校舍及教学资源给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家教、补习的要立即清理,限期撤出。对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要立即停止其有偿家教行为,拒不停止的,要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按违规处理。
一、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二、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得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三、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教师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站起,待学生安静、站好、敬礼后,教师方可回礼,学生坐好,即开始上课。
四、教师要根据教学的目的,正确地阐述教学内容,充分注意寓德育于教学之中。精心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完成每节课的教学要求和任务,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
五、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及学生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师授课时注意讲练结合,精讲精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练、准确、生动、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要使教室每个位置的学生都能听清。
七、教师上课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规范简化字,不写错别字。
八、学生上课举手发言,回答问题,不管正确与否,教师应积权鼓励、肯定其正确,指出其错误,有意识地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九、教师是学生的师表,要注意语言、行为的文明,上课教态要亲切、自然、大方、文雅。衣着大方,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里抽烟。体育老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十、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
十一、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停学生一节课的,必须经年级组长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凡停学生一节课以上的,必须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十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动手,不挖苦,绝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三、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十四、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站起,待学生安静、站好后宣布“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