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给别人,但没过户,出了事后责任该谁承担?
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1、不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车辆买卖按规定应当过户,不过户就是违法行为,但只能是受相应的处罚,与车祸的事故责任没有直接联系。
3、如果在车辆买卖后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交保单做相应变更的,保险公司会赔;
买卖后未向保险公司告知的,一般不会赔了。但也可能法院会判赔,建议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车辆是属于动产。根据《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的转让生效时间是以交付时间为准,不是在过户时生效。也就是说,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交付,钱、物两清后,买受人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责任的,由买受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出卖人隐瞒实际车况等欺诈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署车辆买卖合同进行交付后,因车辆的缺陷导致出现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承担主要或相应的连带侵权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买受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份车辆买卖协议。
但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在明知的情况下,以买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推荐于2019-02-20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所以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14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4、机动车过户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为: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5、机动车过户的简要流程为: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旧车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2020-07-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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