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律师事务所要缴纳那些税种?
个人律师事务所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税率
如10000元收入,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600,小规模纳税人交纳增值税300。
2、城建税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税率
如100元增值税,城建税:市区7元,县城和镇5元,乡村及其他1元。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税率
如100元增值税,教育费附加3元、地方教育附加2元。
4、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二章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二条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除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应当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需要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申请设立许可前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十九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3、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
4、住所证明;
5、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设立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申请设立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_关于侓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岁问题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个人律师事务所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计算方法:
如1000元收入,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60,小规模纳税人交纳增值税30。
2、城建税: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计算方法:
如100元增值税,城建税:市区7元,县城和镇5元,乡村及其他1元。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
如100元增值税,教育费附加3元、地方教育附加2元。
4、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司法部将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律师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征,需要在税收政策上研究提出有别于一般市场主体和商业服务业的规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日前在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座谈会上这样表示。
熊选国指出,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必须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立足于律师行业定位和发展实际,加快推动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更加科学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熊选国强调,要在符合国家税收基本制度和改革方向的前提下,统筹研究论证律师行业税收征管方式、律师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公益法律服务补贴、增值税抵扣、会计处理规定等问题,抓紧提出有理有据、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推动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税务局官网——关于个人独立企业的税务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司法部将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城建税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4、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扩展资料:
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城建税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所交增值税为基数: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4、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税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根据不同任职情况有区别:
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信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案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扣除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内确定。
6、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7、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