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度是多少
而我方机动车购买了强制险11.2万。商业保险仅仅是30万,请问各位老师,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机动车方(我方)大概还要掏多少钱进行赔偿?
是不是说:保险公司赔偿11.2万+30万*70%=32.2万元
我方:65万*70%-32.2万=1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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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了人员伤亡,经过警方最后责任划分,我方机动车承担主责,即70%的责任;对方承担次责,承担30%。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数额总数是65万。
而我方机动车购买了强制险11.2万。商业保险仅仅是30万,(购有不计免赔项)请问各位老师,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机动车方(我方)大概还要掏多少钱进行赔偿?
是不是说:
根据责任划分,按照法定,我方应该赔偿受害人总金额为65万*70%=45.5万?
保险公司赔偿11.2万+30万*70%=32.2万元
或者,保险公司应该付:11.2万+30万=41.2万
我方:65万*70%-32.2万=13.3万
或者45.5万-41.2万=4.3万
感谢解读,谢谢!! 展开
2019-05-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交通事故后保险处理理赔流程: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二、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1.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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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非机动车那么不足部分你还要多承担10%。这个怎么解读?应该是怎么算?
按交通法规定,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减轻其赔偿责任。就是责任比例是7:3的话,赔偿责任就是8:2。
相关条文: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于2017-09-2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你方:65万*70%-32.2万=13.3万
谢谢!而我方机动车购买了强制险11.2万。商业保险仅仅是30万,(购有不计免赔项)
这也要这样算的是吧?
强险应该是12.2万元,其中财产赔偿额2000,医疗费用10000,,死亡赔偿金110000万,商业险按应承担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