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重症需要哪些手续?

我父亲去单位办重症,结果单位说必须要十一医院的证明?有这个规定吗?... 我父亲去单位办重症,结果单位说必须要十一医院的证明?有这个规定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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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重症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匿名用户
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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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流程: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近已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鉴定后,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后,发放重症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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