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儿童怎么量刑?
深夜,这个女童被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子送到镇雄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经初步检查,医生发现这个小女孩伤势很重:
随便扒开衣服,都能找到几处淤青、受伤的地方,头上布满了被烫伤或烧伤的痕迹,没有头发;身上布满了伤痕。特别是腹部一带,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眼洞,有些已经结痂,似乎是被一次次的针扎形成。之后有网友证实:这的确是被人用十字绣的针一个个扎出来的……
在医生要求下,将女童转到该医院外三科。经CT检查发现,身体上的外伤只是小事,当时的她已颅内出血,这才是让她生命随时面临危险的关键。随即,该医院对女童进行了颅内手术。但不幸的是,到了8月6日凌晨,女童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是谁这么凶残?如此对待一个仅3岁的孩子!答案一如过去的种种故事,邪恶的后妈再次登场!
没错,虐待这个女童致死的,就是她的后妈!也就是当天把她送到医院去的白衣服女子。而她的后妈,也就是那名白衣女子,也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女子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6日当天,镇雄当地多家民间自媒体曝光了此事。镇雄微信圈也不断刷屏,社会关注爆棚。无论如何谴责,如何揣度,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共同的希望:希望这类悲剧不要重演。
虐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