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开车未系安全带应该受到如下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8月1日后,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北京交管部门将强力整治司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条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并记2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在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作了这样的规定:
一、使用安全带,并保持齐备、完好;
二、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我国香港法律规定,乘坐出租车包括后座 如不使用安全带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三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未系安全带里面的相关规定,开车未系安全带应该受到如下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扩展资料
1、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
8月1日后,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
2、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北京交管部门将强力整治司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条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并记2分。
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在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作了这样的规定:
一、使用安全带,并保持齐备、完好;
二、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我国香港法律规定,乘坐出租车包括后座 如不使用安全带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三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
3、在其它道路上行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罚款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资料拓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编撰契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4月29日发布第八十一号主席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版本修订时间: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 50 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元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来源于:
驾驶汽车时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