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有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赡养老人是儿轮丛子的义芹桐册务,其实不是这样的,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有的女儿认为父母不公平,比如说把房子和家里的财产都给了儿子,没有给女儿分到一份,因为父母的偏心,于是认为既然房产给了谁,那么谁就来赡养老人,没有拿到这些财产的,就认为自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其实法律对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这里规定的子女不仅仅包括儿子,还包括女儿。这个女儿无论嫌宏是出嫁的还是未出嫁的,也都是算的。
所以有些老人虽然偏心或者重男轻女,但是按照法律,老人把子女养大了,抚养的义务也尽到了,那么子女对老人履行赡养的义务也是应该的。
因此嫁出去的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有义务。上门女婿,出嫁闺女,这都是民间的说法,我国法律强调男女平等,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父母的财产也有继承的权利。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拿空启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4、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继承法》
1、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2、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亏模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消如。
《婚姻法》第慧袜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咐碧亩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衡森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