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习俗之广东:
广东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沿承着原汁原味的过年习俗。按照“老广们”的旧习俗,从年廿四的扫尘日开始入“年关”,直至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夜止,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称为“过年”,即现在所说的“春节期间”。
如果从预备“年货”开始计算,大约从年尾十五六便进入年关大忙,购置新家具、新用品,添制新衣,购买与制作过年食品以及扫屋、贴年红(挥春)等。大年初一,拜祭太岁神及天地众神,迎禧接福。年初二,开年日,拜祭神灵祖先,吃开年饭,然后开始走亲串友拜年。
开年后至元宵节期间大部分村庄和乡镇均有舞狮、舞龙、敬神、游神、飘色、做大戏、游标旗、游大锣鼓、武术表演、球赛等传统节仪与娱乐活动,各种民间活动一直延续半个多月。
游神,又称营神、游老爷,即是将神像从庙里请出来在社区里巡视,具有净土驱邪、保境平安、祈求丰登的民俗意义。每年春节期间,按时间顺序,各村镇轮流举行民间游神活动,场面热闹非凡,祈祷来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压邪攘灾,万事吉祥。
广东过年习俗活动中体现出敬天法祖、重商务实、讲究意头等信仰信念。而具体因各大区域的风土人情则又各有差异。如:广府地区的春节习俗具有浓厚的商业气息,其中以广州及周边地区表现最为明显,广府边缘地区如粤西一带则保留了较多与敬神、游神、驱傩、舞狮、飘色、做大戏等相关的传统。
春节名称变革
现在农历的“正月一日”,历史上称为元朔、元日、新元、元旦、正日、元辰、新正等。现在过的农历正月初一“春节”这一节日名称,古代是没有的(古时一般称为过年、年节),是民国政府创造的。“春节”这一概念是在民国时期逐渐被提起。
民国时期,公历被引进,而农历成为了进行农事的标准。1914年民国政府在内务部呈文中提到“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故,春节这一说法才逐渐流传开来。
辛亥革命后,191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公历,但用“民国”纪年,1月1日为公历岁首;1914年起把夏历正月初一(即农历正月初一)作“春节”,视为农历年的开始,即为岁首。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夏历正月初一仍称“春节”。
2018-03-12
贴春联、贴窗花、放爆竹、发红包、穿新衣。
相传,年兽害怕红色、火光和爆炸声,而且通常在大年初一出没,所以每到大年初一这天,人们便有了贴春联、贴窗花、放爆竹、发红包、穿新衣、吃饺子、守岁等活动和习俗。春节还要辞旧迎新,以示万象更新、生机勃勃的新面貌。中国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在夏历正月初一,又叫阴历年,俗称“过年”、“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