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全国通用已正式在全国实施,跨区域清算的支票金额必须在50万以下,且票面已加盖付款银行的清算行号,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4、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
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扩展资料:
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对支票的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
(3)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
(4)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
(6)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
收款单位出纳员对受理的转账支票审查无误后,即可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在进账单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回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账支票
1、自2007年6月25日起,转账支票可在全国通用。这也意味着,本地企业可以签发支票给国内任何地区的收款人,也可以接受来自国内任何地区的支票。
2、此次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
3、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同时在票面右下方记载12位全国统一标准的银行机构代码。
4、企事业单位在受理异地使用的支票时,应认真审查支票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并确认支票金额在规定限额之内。
5、此外,在使用异地支票后,一般来说,收款人最早可在2~3小时之内收到款项,最长可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收到。
备注:转账支票异地也可以使用,在收票方银行入帐是正提,在出票方银行办理是倒提,基本所有银行的支票都支持省内存兑。
但即便如此,由于异地清算的支票是通过支票影像的交换而非实物,所以银行的风险相对较高,也造成了较高的退票率,所以奉劝一句,如果款项十分重要,必须成功到账的话,还是避免跨区域使用支票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定义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指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系统,它是中国人民银行继大、小额支付系统建成后的又一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影像交换系统定位于处理银行机构跨行和行内的支票影像信息交换,其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覆盖全国的小额支付系统处理。支票影像业务的处理分为影像信息交换和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即支票提出银行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信息发送至提入行提示付款;提入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提出行发送回执完成付款。
楼上的兄弟 ,难道能走 就不需要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