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算是家暴?
所谓家暴,是指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怕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和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由此可见,家暴主要体现在对身体、精神和性等方面的伤害和摧残。
身体方面的伤害和摧残则主要体现在导致肉体损伤的行为,如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具击打,踢、烧、掌掴等,用刀、枪威胁、伤害等。
精神方面的伤害和摧残,如伤害的威胁、恫吓威胁,捆绑、禁闭,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无视、冷漠等冷暴力。
性方面的伤害则体现在强奸或者冷淡、无视,没有感情、性等方面的交流。
总之,家暴对家庭成员的伤害是巨大的,对家庭的稳定和谐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最后,套用一句话作结: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家暴真实的存在我们身边,以爱为名的家暴,我们该接受吗?
给大家明确一个概念,不只是动手才算是家暴!
我们可能身边多会有这四种家暴场景和解决办法:
☞有家暴行为,且无家暴意识
及时制止,并协商互留空间
☞有家暴行为,有家暴意识
不要让下一次发生,约束施暴者
☞精神控制,交往控制边缘
说清楚当时的状况,明确界限与权力
☞精神侮辱,贬低人格
让施暴者意识到家庭贡献的重要性,且与工作平等
家暴其实可以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身体暴力除了动手打人还有性暴力,而精神暴力可以分为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性暴力可能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影响,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举个例子:老公对我的所有行踪都要了解,还会安排我所有的计划,虽然不舒服但还是觉得他很爱我。这并不是爱情,这就是家暴!
我们身边有朋友遭遇家暴,我们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①不代替当事人做决定,需要遭受暴力者综合自身做判断;
②我们需要帮助她有勇气求助,拒绝家暴,结束亲密关系中的暴力;
我们都在呼吁人人平等,可是弱势群体还是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希望大家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能够多关注身边的人,关键时刻给予帮助!
属于家庭暴力的N种行为
1、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如家长打孩子、儿子打老爸/老妈、老婆打老公、男友打女友(同居关系)、前夫打前妻(两者离婚不分家)
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
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
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
7、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性交往
8、经常性谩骂:“你连XX都不如”“你咋不去死”等
9、恐吓:“你信不信我杀了你”“我拿刀砍死你全家”等
当你遭受家暴该怎么办?
1、向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
2、拨打电话“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求助
3、打110报案
4、向法院起诉
当你看见别人遭受家暴该怎么办?
拨打电话110,向警察报案;
拨打电话110,向警察报案;
拨打电话110,向警察报案;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对家暴实施者的处罚
1、情节较轻,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报告:
八类机构人员若不报告家暴将被处分
如果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人身保护令:
法院最快应在24小时内做出裁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令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并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关于保护令的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一、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1、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述讼中,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
2、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3、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避免暴力事件的升级,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4、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有力证据。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分为了三种,即冷暴力、性暴力以及行为暴力。当然不同分类下,也有一些实际的暴力行为。而只有认定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家暴行为的,那么才能以此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