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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2009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
2.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2009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19.8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20万元,发生赞助费50万元;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5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元减少到年末的2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5)至2009年末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9.8万元。
(6)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同时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1)计算2009年应交所得税。
(2)计算暂时性差异影响额,确认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2009年所得税费用。
(4)编制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展开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19.8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20万元,发生赞助费50万元;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5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元减少到年末的2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5)至2009年末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9.8万元。
(6)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同时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1)计算2009年应交所得税。
(2)计算暂时性差异影响额,确认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2009年所得税费用。
(4)编制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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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前会利润:1000万
纳税调整增加额160万:
A.违法经营被罚款20万;
B. 赞助费50万;
C.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
D. 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145万:
A. 国债利息收入15万;
B.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
C. 未弥补亏损60万
应纳税所得额:1000+160-145=1015万
应纳所得税:1015*25%=253.75万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产品保修费用40万-转回未弥补亏损60万=-40万(转回数)
(3)2009年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253.75万
递延所得税=-40*25%=-10万
2009年所得税费用=253.75-10=243.75万
(4)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 253.7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3.75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万
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10万
纳税调整增加额160万:
A.违法经营被罚款20万;
B. 赞助费50万;
C.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
D. 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145万:
A. 国债利息收入15万;
B.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
C. 未弥补亏损60万
应纳税所得额:1000+160-145=1015万
应纳所得税:1015*25%=253.75万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产品保修费用40万-转回未弥补亏损60万=-40万(转回数)
(3)2009年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253.75万
递延所得税=-40*25%=-10万
2009年所得税费用=253.75-10=243.75万
(4)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 253.7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3.75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万
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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