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该主张哪些赔偿费用?
希望能得到帮助。一家小公司当司机,与电动车发生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认定书已下是他全责,他据不赔偿。我不知道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怎么表达必要的赔偿项目:比如小公司只有一辆车...
希望能得到帮助。
一家小公司当司机,与电动车发生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认定书已下是他全责,他据不赔偿。我不知道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怎么表达必要的赔偿项目:比如
小公司只有一辆车,事故发生后车辆被交警拖走,导致同事公事外出只能坐“出租”这个费用可以主张吗?
我处理事故的产生的‘出租’费用可以主张吗?
老板说公司没有车让我回家休息,这期间没有工资,这个损失我可以主张吗?
这些在诉讼费用清单上怎么写?我要怎么样证明?
还有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认定书日期6.8号,但交警6月14号才通知我去取。 展开
一家小公司当司机,与电动车发生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认定书已下是他全责,他据不赔偿。我不知道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怎么表达必要的赔偿项目:比如
小公司只有一辆车,事故发生后车辆被交警拖走,导致同事公事外出只能坐“出租”这个费用可以主张吗?
我处理事故的产生的‘出租’费用可以主张吗?
老板说公司没有车让我回家休息,这期间没有工资,这个损失我可以主张吗?
这些在诉讼费用清单上怎么写?我要怎么样证明?
还有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认定书日期6.8号,但交警6月14号才通知我去取。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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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05-1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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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非营运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合理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可以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
其余的楼上基本是对的,不重复了。
其余的楼上基本是对的,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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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莉DX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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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只有一辆车,事故发生后车辆被交警拖走,导致同事公事外出只能坐“出租”这个费用可以主张吗?
:不是直接损失,一般不能要求。
我处理事故的产生的‘出租’费用可以主张吗?
:属于交通费,可以。
老板说公司没有车让我回家休息,这期间没有工资,这个损失我可以主张吗?
:你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但老板不负你工资,你需要另行提出劳动仲裁。
这些在诉讼费用清单上怎么写?我要怎么样证明?
:车辆损失、交通费
还有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认定书日期6.8号,但交警6月14号才通知我去取。
:两年之内可起诉
:不是直接损失,一般不能要求。
我处理事故的产生的‘出租’费用可以主张吗?
:属于交通费,可以。
老板说公司没有车让我回家休息,这期间没有工资,这个损失我可以主张吗?
:你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但老板不负你工资,你需要另行提出劳动仲裁。
这些在诉讼费用清单上怎么写?我要怎么样证明?
:车辆损失、交通费
还有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认定书日期6.8号,但交警6月14号才通知我去取。
:两年之内可起诉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我对不能主张公事外出坐出租的费用很不理解。这辆车本身就是公务车,由于对方过错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那我们选择“租车公司”或者“坐出租”,无论选哪种,费用或时间都会超过公司自用车的成本。我觉得是对方过错导致我公司用车成本的增加,为什么不算直接损失呢?
追答
你可以适当主张,并且最高法院也有文件“ 赔偿权利人请求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或者非经营性车辆使用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这一文件出台时间不长,各地法官掌握情况不同。你可以适当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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