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地质找矿体制、机制的现状
2020-01-27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要改革和完善地质找矿体制、机制,首先要了解其现状。可以把这个现状归纳为4类,并用7个指标加以对比,剖析它们的特点,见表10-1。
表10-1 当前我国地质找矿体制、机制现状分类模式
上述4类找矿模式,可以分为3种找矿体制和机制(图10-1)。
图10-1 当前我国地质找矿3种体制和机制
(1)国土资源大调查找矿,是事业体制,从事公益性找矿。
(2)政府找矿和地勘单位找矿,是用事业体制,从事商业性找矿。
(3)企业找矿,是企业体制,从事商业性找矿。
在分类基础上,要对这4种模式、3种类型的地质找矿作出评述,指出它的问题和弊端,提出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因此,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并确认一个评述标准,且用这个公认的标准对上述4种体制和机制论优劣。这个标准应当是:
(1)有利于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即有利于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加以必要的政府宏观调控,使矿产资源能够得到最优化的利用。
(2)有利于勘查资源的合理利用。勘查资源主要指地质找矿的科技成果、地质找矿技术人员、地质找矿技术装备等。通过体制和机制设计,使这些资源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3)有利于地质找矿效率的提高。即有利于国家层面上、地区层面上、单位层面上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的发现和矿产储量的增加,有利于地质找矿的大突破。
(4)有利于降低找矿风险,节省找矿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好的地质成果。
这4项标准在应用于不同性质的找矿时应有不同的侧重:对公益性找矿,强调有利于矿产资源量的增加和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影响能力;对商业性找矿,强调有利于适销对路矿产资源的探明、利润的增加和资本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