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
一是分田到户;
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
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
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中国农民脱贫起到重要作用,推动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改变中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