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200扣3分,合理吗
合理的,相关法律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三、扣三分的内容如下: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拓展资料
禁令标志是交通标志中主要标志的一种,对车辆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停车、禁止左转弯、禁止鸣喇叭、限制速度、限制重量等。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禁令标志目前有42种。
根据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200扣3分,是合理的。
根据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规定:有下列行为的扣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拓展资料:
扣6分的行为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红灯 注:黄灯亮时,未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强行通过属违法。闯黄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情节恶劣者可被予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扣12分的行为有哪些?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200元,扣3分。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理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法规依据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根据《省实施办法》第68条第3项规定,罚款100元,依据新的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计分由原2分改变为3分。违法代码由原来“7222”变更为的“7336”。
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