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由来具体如下: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苏、英、美三国和中、英、美三国先后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谈,根据《普遍安全宣言》的精神,草拟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章程,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
在谈到这个国际组织的名称时,三国都同意沿用1942年“共同宣言”所用过的”联合国”一词,把未来的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这个提议最后获得了旧金山制宪会议批准。
1945年2月,由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参加的雅尔塔会议,又进一步讨论了成立联合国的问题。会议公报宣布,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反法西斯同盟国将尽快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并决定同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
根据这一决定,由美、英、中、苏、法5国发起,并邀请《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各签字国参加的联合国制宪大会,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280多名代表和1700多名顾问、专家及记者聚集一堂,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
中国代表团由10人组成,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会议以敦巴顿橡胶园会议的建议为基础,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起草了《联合国宪章》。
6月25日,代表们在旧金山歌剧院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6月26日,制宪会议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堂礼堂进行最后一项,也是此次大会最庄重的议程——与会代表在宪章上签字。
按照大会商定的程序,中国代表团第一个签字。正午时分,董必武用毛笔在宪章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各国代表都签署了这个宪章,其后波兰也在宪章上补签,签署宪章的51个国家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
1945年10月24日,中、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现有192个会员国。工作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现任秘书长:潘基文(Ban Ki-moon,1944年6月13日出生于韩国,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前大韩民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政治家。于2007年1月1日上任)成立日期:1945年10月24日会员国数量:192总部所在地:美国纽约市、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等主要出版物:《联合国记事》(U.N. Chronicle) 季刊,用中、英、法、西、俄和阿拉伯六种文字发行;《联合国年鉴》(Year 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官方网站: http://www.un.org/ 地位: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的国际组织,其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功能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作用:近年来,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