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对于它的河南大一学生的助学贷款如何办理?所需材料证明及其那些资料?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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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贷款的使用实效 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办理,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用在最需要贷款的学生身上,各学院一定要严格做好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规定,贷款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特别需要注意应给学生讲明以下问题: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申请贷款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银行可以拒绝办理贷款: (一)、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经核实,申请贷款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对于出现上述第二种情况较多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酌情采取减少贷款额度或停止发放贷款的措施。我校也将把此项列为校内资助工作考核指标。 二、准确填报学生信息,确保不因为报送信息错误导致学生贷款不成功 此次贷款信息采集上报工作需通过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网上系统进行填报。鉴于以前曾出现因个别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贷款不成功以及贷款资金到位但却无法入账或充入他人学费账户的情况,为明确本次填报流程以及确保数据准确性,特做如下要求: 1、新政策的国家助学贷款为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贷款一年。也就是说每年4月底前申报下学年贷款名单和信息,每年6月中旬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市、各高校报送的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确认,然后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2、本次申请不包含原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继续划款信息,原信用社贷款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学生暑假期间仍可持《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以及两证一章到经办信用社办理划款。如原贷款信用社拒绝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而学生又需要2010-2011学年贷款的,学院可以将其信息纳入此次申请信息范围(即原信用社合同不再往后执行,今后所需贷款改为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需按照新的贷款模式进行后续所需贷款)。学生务必自己联系信用社落实好原合同能否继续划款,决不允许出现两种模式下同一学年重复贷款行为,如出现此种情况,视为恶意贷款,通报相关银行并取消贷款人全部贷款贴息。(一) 、学院生成报表: 各学院汇总生成《**学院2010-2011学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暑假)学生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最后一列“贷款年限”不填)。该表电子版发至zhxdk@qtech.edu.cn,邮件以及文件名注明“**学院暑假省内贷款报表”,打印版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资助中心。报送时间:2009年4月29日下午下班前。(二) 、学院填报省资助中心系统: 各学院登录山东省资助中心开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将本学院《2010年暑假高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中首次申请贷款(含原信用社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改为新模式的)的学生信息逐个录入该系统。省资助中心“贷款数据采集系统”网址: http://xszz.gov.cn/StudentLoanData/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13 注:省采集系统只填报新申请贷款学生信息(即贷款起始学年为2010-2011学年的)。密码与上次报送相同。 三、抓好学生诚信教育,最大限度避免出现违约现象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按约还款对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行的重大意义,从申请贷款环节即应开始着手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每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要首先阅读“学生处资助中心网站”有关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以及参加本学期学生处举办的“诚信知识系列讲座”,对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的诚信意识较差的学生,不得为其申请助学贷款。特别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当学生出现休学、退学、转学、出国等不能继续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均需要学生还清贷款之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2、学生毕业前需办理《还款计划确认书》之后才能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5071052。附件:省内贷款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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