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
自古都有不打不成器的说法,但是总有一些没有分寸的老师或者一些不怀好意老师拿这当借口,对学生除以相当严厉的体罚,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身体,还会让孩子产生厌学的心理,这样就有违国家教育孩子的初衷,所以我并不赞同体罚学生这件事情,有什么事情可以口头教育,动手实在是没有必要。
以前有很多的例子说老师体罚孩子并把孩子致死的事情,想想就让人心痛,孩子是无辜的,反而是这些老师手法过激,他们本来只是想教训一下不听话的孩子,但是少数人却把这当成了一种权利,老师打骂学生本就无所谓,这就大错特错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在一个家庭更是被寄予了很多的期望,家长把孩子送去学校是为了培养孩子,孩子被打了家长肯定会心疼,而有些孩子因为胆小,被打也不告诉家长,这就让事情更加负面化。
不得不承认,有些老师真的只是想让学生好,也有些学生不接受管教,不来点实际的学生更不会改正错误,但是为人师表,要有恰当的教育方法,君子动口不动手,身为老师更是要言传身教,要学会换位思考,哪个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可以教育,但是要采用恰当的方法。当然我所说的体罚不是都是错的,体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打骂和做出有辱孩子自尊的事情是不可取的,像一些罚抄写之类的我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也要有个度。
每个孩子都被寄予了很大的期望,还是希望老师有一套有效且不会伤害孩子的教育方法,最好不要去体罚孩子,不要让孩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
首先,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传递知识和答疑解惑,同时,老师更承担着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作用,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所以,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是不对的,不符合道德规范也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当学生出现错误的时候,作为教师要多加引导和指正,告诉学生究竟是哪里做错了,而用错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对学生进行体罚不仅影响到了一个教师的职业生涯和职业操守,也影响到了一个学生能否身心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可见,当教师与学生发生冲突或者学生违背教师的意志时,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是极其错误的行为。
但是是所有的体罚的出发点都是不好的吗?对于不同老师的出发点我们要学会分辨和辨别,
有的老师出于恨铁不成刚的思想,迫于无奈对学生进行惩罚,而有的老师则是出于私人方面的原因对学生进行体罚,比如说日常生活时间的苦恼无处发泄、对于学生的不合理行为的无奈等等,虽说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是不正确的,但我们要细究老师为何会对学生进行体罚。
当面对体罚时,学生首先要及时告诉家长,由家长和老师及时沟通,询问其中的缘由和经过,如果出现老师拒绝沟通的情况,家长可以考虑向相关上级部门反应情况,并请求得到处理。
同时,作为一名老师,当学生出现错误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耐心的指导学生,让学生通过更加有效的方式明白和改正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