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个体办了营业执照一年多一直没办税务登记证现在需要办理,那还要罚款吗
2020-12-24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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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了一年多,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缴纳罚款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税务局依程序在职权范围内对你处罚500元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仍不办理税务登记,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对你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税务机关的限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以及期限的相关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税务局依程序在职权范围内对你处罚500元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仍不办理税务登记,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对你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税务机关的限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以及期限的相关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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