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zhi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2寸照片1张;
4、提交本市接待单位申请
公函;
5、提交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批准证书或代表机构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外国人因各种原因需要延长其在华停留期限或变更签证证件类别或内容的,应及时到当地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外国人申请各项签证、证件的延期或者变更,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和签证、证件;
(二)填写延期申请表或者变更申请表;
(三)提供与延期或者变更事由有关的证明;
(四)按规定缴纳签证、证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