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电车属于机动车吗?
无轨电车属于机动车。
无轨电车是一种通常由架空接触网供电、电动机驱动,不依赖固定轨道行驶的道路公共交通工具。有些国家或地区(如日本),无轨电车属于轨道交通的范畴。
一般地,无轨电车的受电杆脱线则会失去动力;而装备有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器或柴油发电机的双动源无轨电车,则可在没有架空接触网的路段实现离线行驶。
机动车的分类: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9、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