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书名号之间用顿号吗?
两个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例如:
1、《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2、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扩展资料:
表示含有顺序关系的并列各项间的停顿,用顿号,不用逗号。下例解释“对于”一词用法,“人”“事物”“行为”之间有顺序关系(即人和人、人和事物、人和行为、事物和事物、事物和行为、行为和行为六种对待关系),各项之间应用顿号。
例句:
1、(对于)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相互对待关系。(误)
(对于)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相互对待关系。(正)
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的简写形式时,用短横线连接号,不用顿号。
2010、03、02(误)
2010-03-02(正)
两个分号之间不需要添加标点符号,两个书名号之间需要加顿号。
分号是用来分隔存在一定关系的两句分句,这样的句子多以并列关系为主,是一种介于逗号和句号之间的标点符号。前后的句子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使用分号即可。
两个书名号中的内容是并列的同类事物,在进行列举时需要使用顿号,这是顿号常用的使用位置。
扩展资料:
波浪线现在中国大陆仅在古籍中配合专名号使用,但在香港及台湾仍被经常使用,但香港普遍学生都会因为麻烦而不会用横线的书名号,而改用中国大陆规范的“《》”。
由于电脑和网络运用的普及,加上传统书名号(﹏﹏)在电脑输入和排版上的不便,现今台湾也渐渐接受使用“《》”和“〈〉”作为书名号。同GB/T 15834-1955的规定不同,台湾在使用书名号时,有时可以在并非嵌套的情况下在篇章中直接使用单书名号,称作“篇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