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考试现场确认需要哪些材料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扩展资料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2024-02-28 广告
(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上打印,有一个申请表打印区)
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部分考点现场进行照片采集,请关注我们官方的信息发布)
2、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1、该毕业证复印件内容应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致。
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印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注:外省院校如无法提供毕业证,需提供电子学历证明
电子学历证明
外省本〈专〉科院校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须连同网页整个打印〈见附件1〉,同时须在证明右上角写上1个未使用的学历验证码),或考生生源地教委的招生名单(外省中专院校考生提供);点击查看学历证明样式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下载]。(填写样表)
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
(五):《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六):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七):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八):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九):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也可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由考生自行选择。
5、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十)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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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4%B8%BB%E6%B2%BB%E5%8C%BB%E5%B8%88/10679378?fr=kg_qa"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2)《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2);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必须提供全科医生、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