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没满一年是否能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是根据当地生育保险政策来确定的。以郑州为例,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在次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二条职工自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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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七条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9%83%91%E5%B7%9E%E5%B8%82%E8%81%8C%E5%B7%A5%E7%94%9F%E8%82%B2%E4%BF%9D%E9%99%A9%E5%8A%9E%E6%B3%95/2573333?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