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可以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吗?

 我来答
淄山博水
2021-04-13 · 擅长命理、占卜、风水等专业咨询
淄山博水
采纳数:1404 获赞数:3177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可以兼任。

按照会计法要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出现营 私 舞 弊现象,保持互相制衡,不相容岗位不能互相兼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固定资产岗位不属于不相容职务和岗位。

以下岗位属于不相容岗位,应尽量避免兼任。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