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初中复读要减分吗 我是因为上次因病没参加中考而复读 能不能酌情不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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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不减分。2015年云南高中招生文件还未出台,现将昆明市2014的招生简章发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昆明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
2014年昆明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种类: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的具体学校、专业、名额等,将分批公布。
二、报考条件和方式
(一)报考条件
2014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具有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非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省内其它州(市)户籍的学生也可
按招生范围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高):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被第一条列举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学校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6日,县区招考机构数据审核和考务设置时间为7日至9日。个别考生和往届生按户口隶属关系,于5月3日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进行咨询、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在校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考机构报名;户口在昆明市,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除外)考试。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必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简称体检),体检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生须在各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认真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偏宽偏严和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果应告知考生本人。如有限报项目的,体检人员要明确注明限报的专业;不合格者,应通知学校及考生家长。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今年,继续对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必要条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毕业学校、补习学校或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协助下,由各县区招考机构组织实施完成评价工作。
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袋,供录取学校作为重要参考。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4〕6号),201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
1.考试科目
初二年级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3科;初三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全省统一抽考语文、思想品德、化学。
2.考试时间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7、18、19日组织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和初二年级地理、生物9个学科考试;6月20、21日组织初二年级信息技术学科考试。体育考试在2014年3月17日—5月11日期间进行。
考试科目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6月17日
(星期二)
8:30-11:00
语文
14:00-15:40
16:30-18:00
物理
历史
6月18日
(星期三)
8:30-10:30
数学
14:00-15:40
16:30-18:10
化学
思品
6月19日
(星期四)
8:30-10:30
英语
14:00-15:30
16:30-18:00
地理
生物
6月20日-6月21日
(星期五、星期六)
信息技术
3.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4.考务管理
全市(含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托管的安宁市、嵩明县和大板桥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开发(度假)园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座、单行,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5.升学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如果考生本人认为通知的考试成绩与自估的成绩出入较大,考生可在考试成绩通知后3日内向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市招考院或县区招考机构查询,并办理有关查询手续。
6.其余未尽事项按市招考院有关通知办理。
(二)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
按照《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不同的比例折算后,记录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计入升学成绩;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计入升学成绩;信息技术学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体育学科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升学成绩总分为880分。
四、普通高中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项目
以下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给予加分照顾:
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奥运项目)获前八名;获运动健将、一级、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的子女;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3.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含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
相关加分照顾标准另文通知。
(二)加强对学生申报加分照顾工作的管理
1.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须填写《昆明市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登记表》,并提供证书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市招考院审核后办理加分照顾手续。
2.各级招办和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守诺。将申报加分照顾的学生名单、项目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3.体育传统网点学校招生,按昆明市体育传统项目(网点)学校招收体育网点生的相关文件办理,要坚持招生名额、报考条件、测试内容、选拔标准和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增大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程序公开选拔录取,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考生于6月20日至6月27日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交招生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1)有主城五区户口,在五区内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在就读学校办理升学报考和填报志愿等手续。
(2)除第(1)种情况以外,有我市户口但在户口所在地以外昆明市内其他县区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就读学校要将考生的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分材料、准考证等相关升学档案材料发放给考生,并通知考生在6月21日至6月23日将上述相关材料及考生户口本原件带回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考号变更手续及填报志愿等升学事宜。
(3)个别考生和往届生按户口隶属关系,于6月21日至6月23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咨询、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2.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志愿,严格按照市招考院刊登的《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的招生学校目录和具体要求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中有关招生填报志愿的内容,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特点、招生范围、体检要求、收费标准,以免填错志愿影响录取。志愿表和志愿袋上填报的志愿必须一致,不按规定填报的志愿作无效处理。
3.所有填报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只有参加了专业考试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专业考试成绩没有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体育类专业。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五批录取,每一批次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第一批录取报考外语类学校、主城区面向郊县(市)区招生学校的考生;第二批录取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含同批录取的普通中学)的考生,录取时按照“统招择优生志愿”—“定向择优生志愿”的顺序投档,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择优生志愿”的录取分数线;第三批录取报考二级完中(含普高特色班)、民办普高;第四批录取报考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的考生;第五批录取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市属技工学校的考生。
按志愿录取而不服从分配的考生,不得重新录取。各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招办批准录取的考生入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并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普高学校招生范围。
(1)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五区内普通高中,实行统一录取。郊县区考生报考县属普通高中学校,按各县区招考机构的要求填报志愿录取。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的初中毕业生按考区内考生报考范围填报志愿招生;阳宗镇初中毕业生按主城区考生报考范围填报志愿录取。按现行昆明市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招生政策,面向滇中产业新区的原安宁市、嵩明县户籍的考生招生;原官渡区大板桥镇户籍的考生,按主城区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
(2)主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区招生:
昆一中录取200人,昆三中录取150人,昆八中录取100人,昆十中求实校区录取100人,昆十四中录取100人,官一中录取50人,官二中录取100人,经开区一中录取50人,昆三十四中录取90人,云光中学录取50人,师大五华实验中学录取50人。
(3)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
云南民族中学录取100人,昆明外国语学校录取150人,昆明明德民族中学录取民族生50人,高新三中录取100人。
昆明市实验中学普高特色(音乐、美术)班录取90人、普高飞行员特色班50人,昆三十中普高特色班录取100人,昆五中普高特色班录取50人,昆九中普高艺术特色班录取150人,昆十七中普高特色班录取50人,师大五华实验中学普高特色班录取120人。
云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40人,云大附中(星耀校区)录取公费学位生85人,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90人,北师大昆明附中录取公费学位生150人,云师大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100人。
(4)昆明女子中学面向全省录取2个女子春蕾班,面向全市录取1个女子春蕾班,面向五华区户口考生录取1个女子春蕾班(40人)。考生按县区妇联的要求填写春蕾班报考资格审核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招生。
2.主城区考生凡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师大附中、昆一中、昆三中、昆八中、昆十中白塔校区、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二中、官五中、官六中、官一中、昆十四中、云南民族中学、官二中、昆明市实验中学、云大附中、昆明滇池中学、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北师大昆明附中、师大实验中学)及列入第二批录取的师大附属世纪金源学校者,在择优录取学校志愿栏内选报其中的一所学校,按统招择优生录取。
3.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的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的30%录取定向择优生。定向择优生的录取人数包括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定向招收的体网生指标。定向择优生招生办法为:
(1)将每所一级高(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学校)招收的定向择优生指标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主城区定向择优生划片范围和指标分配数另文通知。
(2)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分配入学的初中学生和到外校借读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3)在校三年初中学生的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学生方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4)具有定向择优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填报择优录取学校志愿的基础上,可根据招办指定的划片范围选填一所省一级高(完)中(含同批录取的学校)的定向择优录取志愿。市招考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定向择优生录取控制线投档,由招生学校按指标数择优录取。达不到一级高(完)中最低提档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4.郊县区要参照主城区的做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一级高(完)中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5.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控制在教育部等七部委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执行。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
6.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6号),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简章审查备案、招生计划管理、录取控制线管理、录取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收昆明市户籍的考生应参加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招生办学范围跨区域自主招收其它州(市)户籍的考生,不得违规招收分数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拟录学生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1.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云招考院[2014]7号)的要求,全省必须统一使用《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取中职、五年制高职学生。凡要报考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凭证入学的),均要在省招考工作网上报名确认和信息采集,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方可办理中职学校的相关录取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确认,进行信息采集,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凭证入学(省内高中、省内往届初中、省外高中、省外初中)学生,由录取学校从“非报名考生管理”进入系统录取注册。为加强“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的安全管理,从2014年起,在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的基础上,新增USBKey密钥(招考U盾)管理,各中职学校须持有“招考U盾”才能进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时间从8月起至11月止,分阶段进行录取。中职业、五年制高职皆面向全省招生,实行全省择优录取。中职热点学校(教育、医学、电力、铁路、建筑等)、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分数,将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的总分来划定。各州市的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数,将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按不同学科所占的权重,折算为全省统一的总分后择优录取。
3.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和注册入学的方式。仍然按照三级管理模式进行。即:省招考院负责省属中专、全省民办中专的录取工作;州(市)招考机构负责州(市)属中专的录取工作;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所属职高的录取工作。市属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远程录取: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高中阶段报名且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录取。凡报考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注册入学:希望注册入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根据省招考院公布的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计划,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毕业(结业)证,到自己选定的中职学校登记报名,各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及相关录取手续。
4.对省外录取的学生,一律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2008年中职业学校凭证录取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发电[2008]99号)执行,凭证入学的省外生一律不予转户口、落户;各学校务必按文件规定执行;否则由此发生的相关问题,由学校承担一切责任。
5.规范中职招生录取。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办[2014]2号)规定的中职招生工作“十项禁令”。一是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扣压和延误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制作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毕业生发放《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草案》和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宣传册”按时、如数发放到毕业班。二是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三是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初中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四是除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宣传组以外,严禁生源学校接待任何中职学校、任何机构和人员进校宣传。五是严禁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学校参观。六是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七是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八是严禁招生学校违反规定,不通过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和统一注册入学违规招收学生。九是严禁中职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经招考机构正式录取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十是严禁各中职学校在正式录取前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普通初中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招生人员或单位给予的所谓招生劳务费。凡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将根据情况停止违规学校下年度招生,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严肃招生纪律,优化招生环境
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治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保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保密、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招生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对考试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严明考试纪律,强化考风管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平稳有序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招生严格实行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制”(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和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擅自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五个统一”和“十不准”的规定。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6号),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和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严禁各类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严禁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严禁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用其他学校名义招生办学。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考试和勤政廉政的观念,自觉遵守中央、省和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尽力解决群众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考试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各县区招办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昆明市教育局纪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63102385。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设在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电话号码:65311309、65311779。
昆明市招生考试院
2014年5月20日
昆明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
2014年昆明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种类: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的具体学校、专业、名额等,将分批公布。
二、报考条件和方式
(一)报考条件
2014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具有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非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省内其它州(市)户籍的学生也可
按招生范围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高):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被第一条列举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学校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6日,县区招考机构数据审核和考务设置时间为7日至9日。个别考生和往届生按户口隶属关系,于5月3日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进行咨询、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在校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考机构报名;户口在昆明市,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除外)考试。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必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简称体检),体检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生须在各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认真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偏宽偏严和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果应告知考生本人。如有限报项目的,体检人员要明确注明限报的专业;不合格者,应通知学校及考生家长。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今年,继续对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必要条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毕业学校、补习学校或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协助下,由各县区招考机构组织实施完成评价工作。
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袋,供录取学校作为重要参考。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4〕6号),201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
1.考试科目
初二年级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3科;初三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全省统一抽考语文、思想品德、化学。
2.考试时间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7、18、19日组织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和初二年级地理、生物9个学科考试;6月20、21日组织初二年级信息技术学科考试。体育考试在2014年3月17日—5月11日期间进行。
考试科目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6月17日
(星期二)
8:30-11:00
语文
14:00-15:40
16:30-18:00
物理
历史
6月18日
(星期三)
8:30-10:30
数学
14:00-15:40
16:30-18:10
化学
思品
6月19日
(星期四)
8:30-10:30
英语
14:00-15:30
16:30-18:00
地理
生物
6月20日-6月21日
(星期五、星期六)
信息技术
3.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4.考务管理
全市(含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托管的安宁市、嵩明县和大板桥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开发(度假)园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座、单行,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5.升学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如果考生本人认为通知的考试成绩与自估的成绩出入较大,考生可在考试成绩通知后3日内向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市招考院或县区招考机构查询,并办理有关查询手续。
6.其余未尽事项按市招考院有关通知办理。
(二)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
按照《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不同的比例折算后,记录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计入升学成绩;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计入升学成绩;信息技术学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体育学科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升学成绩总分为880分。
四、普通高中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项目
以下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给予加分照顾:
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奥运项目)获前八名;获运动健将、一级、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的子女;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3.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含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
相关加分照顾标准另文通知。
(二)加强对学生申报加分照顾工作的管理
1.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须填写《昆明市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登记表》,并提供证书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市招考院审核后办理加分照顾手续。
2.各级招办和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守诺。将申报加分照顾的学生名单、项目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3.体育传统网点学校招生,按昆明市体育传统项目(网点)学校招收体育网点生的相关文件办理,要坚持招生名额、报考条件、测试内容、选拔标准和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增大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程序公开选拔录取,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考生于6月20日至6月27日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交招生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1)有主城五区户口,在五区内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在就读学校办理升学报考和填报志愿等手续。
(2)除第(1)种情况以外,有我市户口但在户口所在地以外昆明市内其他县区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就读学校要将考生的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分材料、准考证等相关升学档案材料发放给考生,并通知考生在6月21日至6月23日将上述相关材料及考生户口本原件带回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考号变更手续及填报志愿等升学事宜。
(3)个别考生和往届生按户口隶属关系,于6月21日至6月23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咨询、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2.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志愿,严格按照市招考院刊登的《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的招生学校目录和具体要求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中有关招生填报志愿的内容,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特点、招生范围、体检要求、收费标准,以免填错志愿影响录取。志愿表和志愿袋上填报的志愿必须一致,不按规定填报的志愿作无效处理。
3.所有填报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只有参加了专业考试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专业考试成绩没有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体育类专业。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五批录取,每一批次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第一批录取报考外语类学校、主城区面向郊县(市)区招生学校的考生;第二批录取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含同批录取的普通中学)的考生,录取时按照“统招择优生志愿”—“定向择优生志愿”的顺序投档,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择优生志愿”的录取分数线;第三批录取报考二级完中(含普高特色班)、民办普高;第四批录取报考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的考生;第五批录取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市属技工学校的考生。
按志愿录取而不服从分配的考生,不得重新录取。各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招办批准录取的考生入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并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普高学校招生范围。
(1)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五区内普通高中,实行统一录取。郊县区考生报考县属普通高中学校,按各县区招考机构的要求填报志愿录取。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的初中毕业生按考区内考生报考范围填报志愿招生;阳宗镇初中毕业生按主城区考生报考范围填报志愿录取。按现行昆明市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招生政策,面向滇中产业新区的原安宁市、嵩明县户籍的考生招生;原官渡区大板桥镇户籍的考生,按主城区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
(2)主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区招生:
昆一中录取200人,昆三中录取150人,昆八中录取100人,昆十中求实校区录取100人,昆十四中录取100人,官一中录取50人,官二中录取100人,经开区一中录取50人,昆三十四中录取90人,云光中学录取50人,师大五华实验中学录取50人。
(3)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
云南民族中学录取100人,昆明外国语学校录取150人,昆明明德民族中学录取民族生50人,高新三中录取100人。
昆明市实验中学普高特色(音乐、美术)班录取90人、普高飞行员特色班50人,昆三十中普高特色班录取100人,昆五中普高特色班录取50人,昆九中普高艺术特色班录取150人,昆十七中普高特色班录取50人,师大五华实验中学普高特色班录取120人。
云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40人,云大附中(星耀校区)录取公费学位生85人,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90人,北师大昆明附中录取公费学位生150人,云师大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录取公费学位生100人。
(4)昆明女子中学面向全省录取2个女子春蕾班,面向全市录取1个女子春蕾班,面向五华区户口考生录取1个女子春蕾班(40人)。考生按县区妇联的要求填写春蕾班报考资格审核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招生。
2.主城区考生凡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师大附中、昆一中、昆三中、昆八中、昆十中白塔校区、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二中、官五中、官六中、官一中、昆十四中、云南民族中学、官二中、昆明市实验中学、云大附中、昆明滇池中学、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北师大昆明附中、师大实验中学)及列入第二批录取的师大附属世纪金源学校者,在择优录取学校志愿栏内选报其中的一所学校,按统招择优生录取。
3.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的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的30%录取定向择优生。定向择优生的录取人数包括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定向招收的体网生指标。定向择优生招生办法为:
(1)将每所一级高(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学校)招收的定向择优生指标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主城区定向择优生划片范围和指标分配数另文通知。
(2)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分配入学的初中学生和到外校借读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3)在校三年初中学生的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学生方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4)具有定向择优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填报择优录取学校志愿的基础上,可根据招办指定的划片范围选填一所省一级高(完)中(含同批录取的学校)的定向择优录取志愿。市招考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定向择优生录取控制线投档,由招生学校按指标数择优录取。达不到一级高(完)中最低提档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4.郊县区要参照主城区的做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一级高(完)中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5.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控制在教育部等七部委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执行。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
6.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6号),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简章审查备案、招生计划管理、录取控制线管理、录取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收昆明市户籍的考生应参加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招生办学范围跨区域自主招收其它州(市)户籍的考生,不得违规招收分数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拟录学生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1.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云招考院[2014]7号)的要求,全省必须统一使用《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取中职、五年制高职学生。凡要报考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凭证入学的),均要在省招考工作网上报名确认和信息采集,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方可办理中职学校的相关录取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确认,进行信息采集,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凭证入学(省内高中、省内往届初中、省外高中、省外初中)学生,由录取学校从“非报名考生管理”进入系统录取注册。为加强“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的安全管理,从2014年起,在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的基础上,新增USBKey密钥(招考U盾)管理,各中职学校须持有“招考U盾”才能进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时间从8月起至11月止,分阶段进行录取。中职业、五年制高职皆面向全省招生,实行全省择优录取。中职热点学校(教育、医学、电力、铁路、建筑等)、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分数,将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的总分来划定。各州市的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数,将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按不同学科所占的权重,折算为全省统一的总分后择优录取。
3.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和注册入学的方式。仍然按照三级管理模式进行。即:省招考院负责省属中专、全省民办中专的录取工作;州(市)招考机构负责州(市)属中专的录取工作;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所属职高的录取工作。市属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远程录取: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高中阶段报名且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录取。凡报考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注册入学:希望注册入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根据省招考院公布的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计划,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毕业(结业)证,到自己选定的中职学校登记报名,各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及相关录取手续。
4.对省外录取的学生,一律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2008年中职业学校凭证录取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发电[2008]99号)执行,凭证入学的省外生一律不予转户口、落户;各学校务必按文件规定执行;否则由此发生的相关问题,由学校承担一切责任。
5.规范中职招生录取。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办[2014]2号)规定的中职招生工作“十项禁令”。一是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扣压和延误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制作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毕业生发放《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草案》和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宣传册”按时、如数发放到毕业班。二是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三是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初中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四是除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宣传组以外,严禁生源学校接待任何中职学校、任何机构和人员进校宣传。五是严禁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学校参观。六是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七是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八是严禁招生学校违反规定,不通过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和统一注册入学违规招收学生。九是严禁中职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经招考机构正式录取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十是严禁各中职学校在正式录取前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普通初中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招生人员或单位给予的所谓招生劳务费。凡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将根据情况停止违规学校下年度招生,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严肃招生纪律,优化招生环境
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治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保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保密、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招生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对考试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严明考试纪律,强化考风管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平稳有序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招生严格实行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制”(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和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擅自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五个统一”和“十不准”的规定。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6号),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和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严禁各类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严禁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严禁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用其他学校名义招生办学。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考试和勤政廉政的观念,自觉遵守中央、省和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尽力解决群众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考试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各县区招办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昆明市教育局纪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63102385。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设在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电话号码:65311309、65311779。
昆明市招生考试院
2014年5月20日
2022-01-13 ·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从万通走向世界
安徽万通高级技工学校
安徽万通汽车专修学院,隶属于新华教育集团,坐落于科教名城合肥市,始建于1988年,是汽车技术人才定点培养基地、汽车行业示范职教集团、汽车职教集团常务理事单位。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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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失利,你可以选择上私立高中,也可以选择上职业学校,有的地方是允许复读的哈。
除此之外,还可以学一些热门专业,比如说智能网联,比如说新能源汽车,都可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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