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可以带20000毫安的充电宝吗
飞机上是可以带20000毫安的充电宝。
民航局有规定,乘飞机是可以带充电宝的,但是对充电宝的数量和能量的大小、携带都有一定的限制,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民航局的允许才能携带。
民航局对于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1、额定能量小于100Wh能带上飞机
民航局对于携带移动电源上飞机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额定能量在100Wh以内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直接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带上飞机。而充电宝都不会直接标明额定能量的,只有表明容量。所以只有经过换算,才能知道多大容量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
2、公式换算
以37V/10000mAh的充电宝为例,额定能量=3.7V乘以10000mAh=37Wh,小于100Wh,符合规定,是可以带上飞机的。同理,一般的充电宝最多的输出电压是5V,按照公式换算,容量=额定能量除以电压,100Wh除以5V等于20000毫安,所以容量在20000毫安以内的充电宝都能带上飞机。
3、数量规定
每位乘客最多能带2个充电宝上飞机,而且额定能量不能大于100Wh,即总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因此20000毫安充电宝不可以带上飞机。
只要不高于20000mAh及5V的充电宝,都可以随身携带登机的,每个人最多携带两块。不可托运。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上面有额定功率是74Wh、100Wh的标识的,由于没有超过100Wh,所以可以随身携带登机的。
飞机携带充电宝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扩展资料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政府网:-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