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三大原则是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明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此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强调准入前国民待遇,准入后公平对待,准入前后都要平等。
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做法:
一是做好学习宣传和普法工作。加强宣传解读,指导各级政府部门加强条例的学习,全面掌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快配套制度的“立改废释”。根据条例规定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对条例中提出的改革要求和任务,抓紧制定具体细化落实方案,切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