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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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的债务有哪些
1、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5、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5、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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