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当兵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享受“四个优先”。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二是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实行学费减免。
三是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四是享受升学优待。从2021年起,扩大“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五是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六是增发优待金及一次性奖励金。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其家庭优待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年增发60%、40%、20%。从2021年起,给予当年从我县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本科毕业生15000元、大专毕业生10000元、本科及以上在校生(不含大学新生)4000元。直招士官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