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交通事故中有多个受害人,这种情况交强险是怎么赔偿的?
同一交通事故中有多个受害人,这种情况交强险是怎么赔偿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限,如果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的,交强险按责任比例予以赔付。一般来说,所有伤者应当按照其损失金额占总损失金额的比例,予以计算他应当理赔的赔偿金额。
同一交通事故中有多个受害人
交强险是我们每一个驾驶员经常提起的,因为你每年都要买交强险。大多数人对交强险的了解并不是很全面。今天借此机会我给大家普及一下交强险的一些基本知识。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通俗的来讲,保险公司是第一者,投保车主是第二者,被害人是第三者。交强险只保第三者。
这种情况交强险是怎么赔偿的?
也就是说,多人受伤的情况下,还要看被保险人有没有责任,即便是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费用仅为10000元,就把财产损失金额也算上,才12000元,多人受伤,假如没有商业险,只靠交强险的话,获得赔偿金额非常有限!有一点非常重要,往往这种交通事故,受害人由于赔偿问题,可能同时起诉到法院,而司法只规定了同时起诉的,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如果有一个未起诉,则不会留份额!
根据现行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的赔偿是以“次”计算而不是以“人”计算。而且对于这个情况,《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或其他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各法院的操作也并不统一。说起来有以下3种做法:1、先起诉的受害人获得全部限额;2、以受害人的损失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3、按受害人的人数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