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价和收盘价区别
1、内容不同
期货的收盘价指的是期货交易时间结束时最后一笔合约的成交价格;期货的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天的全部成交价按照总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方法为:总的成交金额÷总的成交手数。若当日无成交价,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的结算价。
收盘价亦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2、产生方式不同
结算价是指某一品种在收盘后根据当日价格波动用加权平均价所算出来的价格,此价格主要用在当日无负债结算的市场,根据结算价在市场规定的休市时间中用来结算当日交易的盈亏。
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市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计算不同
收盘价是一个时间单位(天、小时、分钟)的最后成交价格,而结算价是指以一个交易日为时间单位的,最后15分钟或其他时间单位(有的品种结算时间不一样)的加权平均价,可以理解为把最后15分钟成交的每一笔价格全部加起来,然后除以这15分钟内成交手数的数量。
扩展资料
期货合约的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2]
交易特点
1.以小博大。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合约
一、期货的收盘价指的是期货交易时间结束时最后一笔合约的成交价格;期货的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天的全部成交价按照总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同时,收盘价是一个时间单位(天、小时、分钟)的最后成交价格,而结算价是指以一个交易日为时间单位的,最后15分钟或其它时间单位(有的品种结算时间不一样)的加权平均价。
二、收盘价不是计算盈亏的依据,但对于评估当日市场环境和参与技术分析仍具有重要意义;结算价是交易所计算各账户盈亏,并划转资金的依据。
在我国期货交易市场上,一般采用期货结算价制度,而不是使用收盘价作为实际交易价格。
【拓展资料】
中国状况:
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当日结算价是按照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而沪深300仿真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