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十二地支纪一昼24小时为十二时辰:
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9时至11时为“巳时”,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9时至11时为“亥时”。每个时辰各占两个钟头
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
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
百刻制。
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 这样一刻约合14分24秒。
所以,一更三点即晚7点后又过了三点(24*3=72分钟)也就是晚上8点12分,晚八点接近戊时三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