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联营企业: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企业性质指的是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所有制形式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的问题,即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问题.你所说的已经是所有制实现的具体形式了。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因此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就是公有。 私有制包括个人资本,外资等,私营企业、外资等都属于这里面。
扩展资料:
企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私营企业、 个体户、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分析,大体思路是这样的,首先从总体上肯定科斯对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的贡献,但更从两个方面对其提出了批判。
一是企业的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是表现在交易费用的节约。人类的生产是一个人和人之间的协作的过程,完全独立的生产是不多见的。协作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能够完成单个人所不能完成的工作。如果一定要由家庭个体来制作,则生产费用一定会高很多。
二是关于企业的规模的影响因素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决定企业规模大小的因素不只是两种交易成本的对比,还有生产本身的原因。从三种情况即:规模收益不变,规模收益递增,规模收益递减。分别考虑企业规模的扩大对成本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生产规模扩大会使规模效率下降、不变或者上升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