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手续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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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环评变更手续如下:1、向主管的环保局打一份申请报告,并且需要当地政府盖章;2、工商局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复印件 ;5、找环评单位做环评。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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