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到工商部门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新闻出版局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资格;
3、图书经营许可证办理公司材料齐备后经审核批准由新闻出版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5、有图书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6、有确定的图书出版业务范围;
7、有适应图书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8、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9、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固定工作场所;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