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分开了,我是女方,还是户主,我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离婚时儿子归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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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如果您是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宅基地,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如果您这一户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则您不符合申请标准。申请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具体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应当看您本村镇集体颁布的具体规章制度。如某村政府规定(二)农村村民分户申请宅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口属本村(社区)本组的;2.同户(以户口簿为依据)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结婚成家,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确需另立门户建房的;3.结婚分户的,父母必须和符合建房条件的其中一个子女家庭共宅;4.未享受过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
一般而言,如果无法防御的自然灾害毁坏原宅基地需要搬迁建设的农户、村庄改建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村公共设施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镇集规划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因子女原因确认要分户并且没有足够宅基地的、外来人口但确认落户本村,属于集体经济的组成人员并且没有宅基地的,均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未满十八周岁的村民无法申请宅基地,在城镇买房并落户城镇户口的也不能申请宅基地。
一般而言,如果无法防御的自然灾害毁坏原宅基地需要搬迁建设的农户、村庄改建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村公共设施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镇集规划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农户、因子女原因确认要分户并且没有足够宅基地的、外来人口但确认落户本村,属于集体经济的组成人员并且没有宅基地的,均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未满十八周岁的村民无法申请宅基地,在城镇买房并落户城镇户口的也不能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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