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克提出的中心法则是?
2个回答
2013-06-24
展开全部
1957年,克里克提出,在DNA与蛋白质之间,RNA 可能是中间体。1958年,他又提出,在作为模板的RNA 同把氨基酸携带到蛋白质肽链的合成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个中间受体。根据这些推论,他发表了《论蛋白质的合成》一文,提出了著名的连接物假说,讨论了核酸中碱基顺序同蛋白质中氨基酸顺序之间的线性对应关系,并详细地阐述了中心法则〔1〕。克里克所设想的受体很快被证明为tRNA。 1961年,雅可布(F.Jacob)和莫诺(J.Monod)证明在DNA同蛋白质之间的中间体是mRNA。随着遗传密码的破译,到60年代基本上揭示了蛋白质的合成过程。这样,就得到了中心法则的最初的基本形式。
克里克在提出中心法则时,根据当时有限的资料,把中心法则的公式表述为“DNA→RNA→蛋白质”,并且认为中心法则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遗传信息流是从核酸到蛋白质的单向信息传递,而且这种单向信息流是永远不可逆的。
克里克在提出中心法则时,根据当时有限的资料,把中心法则的公式表述为“DNA→RNA→蛋白质”,并且认为中心法则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遗传信息流是从核酸到蛋白质的单向信息传递,而且这种单向信息流是永远不可逆的。
速讯咨询
2024-10-23 广告
2024-10-23 广告
作为深圳市速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深知SMETA2p费用控制策略对企业的重要性。为有效实施该策略,我们首先会全面了解企业的需求和规模,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同时,我们会优化审核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咨...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速讯咨询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