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这次会做出哪些改动呢?
在今年七月底,我国的三十个省陆陆续续已经完成了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这次做出的改动也有不少,主要是针对“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事项的完善。
比如说在吉林省,这是我国最早完成计生条例修订的一个大省份。吉林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中完善了一些细则,结婚的双方可以依法享有十五天的婚假,按照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细则将会后续制定安排。
比如说在山东省,也对计生条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之前提倡独生子女的期间生育一名子女,以往享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奖励、扶助均不变;如独生子女死亡且后续为再生育或者是未在收养的夫妇,可以享有原有的奖励和扶助,且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实,在原本的基础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员工可以增加六十天产假,配偶也有不少于十五天的陪产假,有三周岁幼儿的父母每年还可以享有不少于十天的育儿假,父母双方均可以有这个假期。
比如说在湖南省,规定了在原本的基础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员工可以增加六十天产假,配偶也有二十天的陪产假,产假期满,如果生育方同意,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批准之后请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比如说在陕西省,在原本的基础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员工可以增加产假、护理假,一共可以理解为:九十八天的基础产假、增加六十天产假、十天孕检奖励和半年的三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