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意列算式:
2/3+7
=2/3+21/3
=(2+21)/3
=23/3
异分母分数相加减,先通分,即运用分数的基本性质将异分母分数转化为同分母分数,改变其分数单位而大小不变,再按同分母分数相加减法去计算,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分数的性质:
一个分数不是有限小数,就是无限循环小数,像π等这样的无限不循环小数,是不可能用分数代替的。
分数的另一个性质是:当分子与分母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值不会变化。因此,每一个分数都有无限个与其相等的分数。利用此性质,可进行约分与通分。
对分数进行次方运算结果不可能为整数,且如果运算前是最简的分数,则结果也会是最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