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58号令),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对各类旅客带进征税的烟酒数量,限制在其免税限量之内,超出的应限期退运。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不准免税带进酒。
香烟和酒的
行邮税税率为50%,行邮税=完税价格*行邮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