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基本特点怎么写?
中世纪欧洲城市的特点;
其一、从地理意义上说,西欧城市是工商业者的聚居地。同时,西欧城市还是一个社会概念,是一种社会共同体,城市市民组成一个市民阶级。
其二、西欧中世纪城市最先是作为经济中心主要是工商业中心发展起来的,尔后才发展了政治、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的职能,有些城市甚至没有政治职能。
其三、在西欧,政治上是农村统治城市,住在城堡里的封建领主统治城市,经济上是城市剥削农村,城市通过商业和高利贷等形式剥削农村居民。
其四、在西欧,城市拥有自治权,享有许多特权。这种自治权是市民斗争的结果。中世纪的城市是在教会或世俗封建主的领地上产生的,领主是城市的所有者。
城市的行政管理权和司法权掌握在领主手里,领主统治着城市。他向城市居民征收租税,强迫他们取劳役和进行各种各样的摊派勒索,有时甚至公开抢劫市民财物。所以,在11至12世纪。城市普遍展开了反对封建领主、争取城市自治的斗争。
一些比较富裕的城市,往往通过赎买获得自治权,但许多城市却依靠武装斗争获得不同程度的独立与自主。如法国的琅城、康布雷、亚眠等。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米兰等,不仅取得了自治,而且控制了城郊的农村,最终发展成独立的城市共和国。
德国一些“帝国城市”也拥有完全的自治权。自治城市的市长、法官和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市议会有指挥军队、发行货币和监督行会等的权力。
其五、西欧城市规模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