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1998)

北大法宝
2022-06-01 · 百度认证:北京北大英华科技官方账号
北大法宝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一、将原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和面积的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为准。”二、删去原条例第十五条。三、将原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
  “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拆迁封户前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记载的使用性质为准。” ,四、将原条例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五、修改后《条例》的序号相应调整。六、《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网波股份
2024-11-29 广告
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防汛、水资源、水文、水环境、供排水、海洋等涉水行业,提供技术咨询、信息管理、系统集成、运维保障等专业化服务。公司致力于成为涉水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有:林长制公示牌、河长公示牌等。信息化升级,面向群众.展示水...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网波股份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