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理解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现行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以及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国家财政的需要,并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而确定的。
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十一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在此基础上,又将其划为13个子目,共计25个征收项目。
大体可划为五类:
一、特殊消费品。
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二、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
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三、不可再生能源产品。
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四、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
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五、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成计税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消费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小汽车税目征收范围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组成计税价格
非常谢谢,但是我还有一点不是很明白,在销售应税消费品时不是仅仅是用不含税价格乘以税率吗?可能我在某个知识点上混淆了,求大神指导迷津呀
那个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与上面说的没有冲突,而且你在琢磨一下,两者的精神是一样的,因为销售时消费税已经在价格里了,计算消费税就是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上面这里的主要说是进口时,我遗漏了一个关税,应该是离岸价+运输费+保险费+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但是这里计算的就是消费税"这句话我也讲错了,额,应该是“但是这里计算的就是计税价格”,所以已知消费税率求计税价格用除,已知计税价格求消费税用乘,实际上是一个公式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