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快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大学生也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随着社会资源的整合化,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陷阱。下面我将整合目前社会上常见的求职陷阱供大家参阅。
陷阱1 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 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 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 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 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 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案例分析:防不胜防的网络传销
大四的下半学期,小聂接到一个面试通知,对方自称A公司,在招聘网站上看了小聂的简历,而他们正好要招聘销售人员。“那时候求职正是旺季,大家差不多每天都会接到几个电话”,小聂没有怀疑。而且后来他上网查看公司信息也是很正规的外企,虽然地点在深圳,要进行语音面试,小聂觉得还是合情合理。
在第一轮语音面试考察了个人基本信息,诸如姓名、年龄、身高、体重、血型、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性格特长后,第二轮面试一位号称姓孙的“主管”又询问了小聂的为人处事,性格特点,以及自身的优缺点和专业方面的一些知识,还征求了他对公司加班、出差的看法,最后考了两道性格测试题。这些在求职过程中频繁经历的面试方式也让小聂更加放心,而对方表现出来的和善以及对他的认可更是让他对这份工作越来越多地期待。
等他得到被A公司录取的正式通知,要求他携带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学历及奖励证明、一寸免冠照片5张、一个月的生活费到深圳报到的时候,小聂还觉得很欣慰,觉得可以到南方开创一番新的事业。没想到的是,列车到站后噩梦就开始了。面试过小聂的孙主管很快告诉他,他的工作是“网络销售”,这里也不是他在网上查找到的A公司,他们只是借用了同在深圳的A公司的名义。没办法完全死心的小聂尽管觉得事实的真相很难接受,还是硬着头皮留了下来,结果在此后的几天里他发现差不多每个人都是被骗来的,上当的人中也是大学生居多。和同学取得联系后,小聂才终于明白自己已经身陷传销陷阱,而且是大学生传销。第二天他就强烈要求离开公司,而公司看到小聂20多天没有任何业务进展,就语带讥讽地说小聂和面试时候差距太大,不是他们需要的“真正的人才”,小聂才得以顺利脱身。虽然损失的路费生活费也不是小数目,但是终于逃出了传销陷阱没有失去更多,小聂已经觉得是万幸了。
今年考入海大的几名男生因为家庭经济较困难,几人便商量一起去打短期工,国庆节期间,正巧看到学校南门外一家包子店旁边有一则启事,指明专招学生假期工和钟点工,有保安、司机和服务员等12个工种约58个岗位,报酬为每天30至50元。几人照着启事上的地址来到解放西路海城大厦,一上楼便被人引到一间办公室,填了份简历后,便被要求交80元钱,交了钱后才被告知他们是职业介绍所,80元钱是介绍费,保证在一年内为他们介绍满意的工作,如果超过一年,需再交100元。
几名学生说,过了两天,职介所给他们某搬家公司“曾总”的手机,做了一天搬家工,事后搬家公司却没有支付任何报酬,他们打电话要钱,对方总是推托,前两天当他们再次询问时,对方竟然称那天是试用期,没有报酬。几个人找到职介所要求退回中介费,职介所却称中介费收了就不退。采访中,几名大二学生反映,他们上大一时,这种职介所就用相同方式骗了不少同学。一到那里,就被要求填一份简历,交50至80元钱,介绍一份月收入700元的工作时,要求他们再交200元钱,有些同学交了钱,到介绍的公司没干几天便被找借口辞退了。而交给职介所的钱没有任何收据或发票,多半都要不回来。
对此,海南大学学生处自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每年新生入校时,学院都会针对新生开展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而且学校也在尽力给学生提供助学岗位,但由于学生太多,不能一下子安排完,有些学生就自己到校外找工,却因防范意识不强而受骗,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
该负责人提醒学生,如果自己出外打工,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由于刚入校的新生对很多社会现象不了解,极易上当受骗,因此大一新生最好不要急于出外打工。如果需要勤工俭学岗位,最好通过学校为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