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我手里有欠条,我要起诉他,应该怎么办?
2020-04-1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钱不还的起诉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
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注意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内起诉。或通过重新订立借款协议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使时效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决定起诉的,有了借条等关键证据的,胜诉不是问题,关键是判决生效后如何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这里就要注意到被告的财产,即发现其财产的,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先申请财产保全,即法院查封冻结其财产,以防止其转移财产。如此一来,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一、诉讼时效的问题
1、借条,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自约定还款到期之日起3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仍然是有效的,只不过,法律不再提供强制保护了。
2、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适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即自借贷关系成立之日起,20年内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对方还款。此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和证据投递进去,填好回单即可。
证据方面,你要把借条的复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两份起诉状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时候开庭了提交给法官核实。
法院受理后,可能会组织一次立案调解,就是正式立案之前,把你们双方叫去法院做调解工作。如果能够达成共识解决纠纷,就不需要再立案。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时你去缴纳诉讼费。
正式开庭时,法官会先让你读起诉状,你只要按着读一遍就可以,然后法官让你举证,你就出示你的证据,说明证据要证明的内容。然后法庭辩论阶段就发表你的意见,主要就是让对方还钱。最后法官要你们做最后陈述,你只要说坚持诉讼请求即可。
推荐于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