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当月扣当月还是当月扣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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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当月扣当月,具体如下:
1、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2、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1、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2、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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