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天津买房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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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天津落户的条件具体如下:
1、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如下:
(1)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一所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位;
(2)45岁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全日制研究生;
(3)年龄在35岁时,40岁以下的毕业生必须有中级职称(档案可以调整);
(4)在40岁以上的年龄,45岁以下的毕业生必须有一个高级职称(档案可以调整)。
2、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个硬性条件:
(1)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不可以补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也需满一年;
(3)申请人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申请人的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如下:
(1)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一所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位;
(2)45岁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全日制研究生;
(3)年龄在35岁时,40岁以下的毕业生必须有中级职称(档案可以调整);
(4)在40岁以上的年龄,45岁以下的毕业生必须有一个高级职称(档案可以调整)。
2、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个硬性条件:
(1)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不可以补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也需满一年;
(3)申请人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申请人的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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