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我第一人称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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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莲滩8177
2022-10-15 · TA获得超过693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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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第一人称来写的作文

我是国宝大熊猫。我的头长得圆圆的,尾巴短短的,浑身圆乎乎的。别以为我的眼睛很大,其实我的眼睛周围长着一圈黑色的毛,我小小的眼睛就藏在中间。我只生活在长江上游的青藏高原的高山深谷里,那里长着成片成片的竹子,尤其是我最爱吃的箭竹。我每天喜欢不停不停地吃,一天下来要吃掉12-38公斤的竹子,很惊人吧!我的祖先老老老老熊猫早在2-3百万年前就已经存在了,所以我又被称为“活化石”。

本来我们的家族一直生活得非常快乐,你们也非常喜欢我们的憨态可掬。可是,我渐渐觉得生活越来越困难。因为森林被乱砍滥伐,我们活动的地盘越来越小,每年以2。5平方千米的速度在消失;因为我只生活在中国,所以很多坏人把我们抓起来,偷偷运到国外去展出……这样的困难生活让我憔悴不堪,我一边到处找吃的,一边四处躲藏害怕被抓。幸运的是,国家把我们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把我们生活的地区划成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们的幸福生活又回来了,我们长得更可爱了。去年四月,我们家族的金童玉女团团和圆圆代表祖国大陆奔赴台湾,传达两岸人民渴望早日团圆的心愿。这可是我们家族史上最荣耀的事了回想起来,我现在还激动不已呢!

2. 作文以第一人称来写

那是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月亮照着大地.我和弟弟在院子里看着天空中的晚景.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情,于是,我就对弟弟说:“弟弟,今天晚上月光这么明亮,我们出去放风筝吧!”弟弟说:“好呀!姐姐,虽然没有人在晚上放风筝,我们可以来一个创新嘛!”我和弟弟连忙走进屋子去拿出了风筝.

我们两个人,拿着风筝来到空旷的地里.那里刚刚平整,没有树木,没有电线杆,是一处放风筝的好地方.来到那里,我拿着线轴,弟弟举着风筝.开始放了,我大声说:“放!”弟弟就把风筝往天空中送.我拿着线轴举过头顶往前疾跑.我一边跑,一边放线,风筝很快被我放上了天空.风筝越飞越高,我和弟弟都开心地笑了.可是,好景不长,风筝不知道怎么搞的挂在了地边的一棵大树上.“这可怎么办?”弟弟着急地说.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们两个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这时,我想起了老师在课堂上说过的话:“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紧张,要冷静,要沉着,这样才能够想出解决的方法来.”对,啊,有了.我把风筝的线给扯断,然后,随风往上送线.好,一阵风吹过,风筝从树上掉了下来.我急忙走过去捡起风筝.在月光下,我看到风筝没有破.我立刻将风筝上的断线接到线轴上.然后,我又拿着风筝跑了起来.很快,风筝又给我放了上去.

3. 苹果怎么写作文以我第一人称来写”408个字

水果的品种繁多,有瓜中上品西瓜,有果中皇后荔枝,水中明珠葡萄……但我最喜欢吃的却是苹果。

苹果圆圆的,像柑橘一样大小。遍身滑溜溜的。没有熟透的了的苹果绿绿的,慢慢地由红色占领了绿色的“领地”,最后,苹果熟透了,变得深红。没熟透的苹果,咬上一口,又苦又涩,难吃极了。熟透了,就有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恨不得一口都吃了,甜丝丝的,让人越吃越想吃,越吃越爱吃。把苹果切开,肉是白色的,里面籽是黑色的,新鲜的汁水,整个苹果吃起来甜津津的,香脆可口,果肉鲜美,从舌尖直沁肺腑,它的味道、颜色、形状都十分惹人喜爱,圆圆的,像个小灯笼一样。苹果不仅味道好,作用也很多。

常常吃苹果可以降低血脂,降血压,预防癌症,有抗癌作用,强化骨骼,维持酸碱平衡,减肥。西方有句谚语:“一日一苹果,医生远离我。”在众多水果之中,苹果可以说是最普遍又平和的一种。但它的营养价值却不容我。”在众多水果之中,苹果可以说是最普遍又平和的一种。但它的营养价值却不容小觑。中医相信它可生津润肺,健脾开胃。营养学上的分析,指出苹果含有多种果糖,并含有多种有机酸、果胶及微量元素,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多酚及黄酮类营养物质。“一天一个苹果”是人们熟知的健康口号,苹果被科学家称为“全方面健康水果。

苹果有许多吃法,可以加工成苹果感苹果汁,苹果沙拉等……苹果含有许多维生素,多吃有好处喔!

4. 作文:以第一人称写的记叙文

八音盒

——我的翅膀

手指轻抚依旧光滑的红褐色漆面,冰凉的触感由之间传来。我拔开略有铜锈的铜卡,伴随着盒盖轻启,一种单调却不无聊的乐律弥漫在整个被清辉笼罩的房间里。简单而温馨的音符柔柔的敲打着我的心,让我恍然觉得整个人都舒展了。垂眼看去,盒子里的镜面上,一个小人正翩翩起舞,跟着曲子华丽的旋转。

是夜,我独自抱着那丑丑的盒子。发觉脸上凉凉的,肆意着透明的泪珠。在黑暗中轻手轻脚的观上盒盖,放到床下正对枕头的位置。

“在你累到麻木的时候,流泪是最好的放松,因为那证明着,你还有感情。”

她话音袅袅倘若昨日。实际上距她离开我已近五年。这句完整的话,也是它可在巴音盒里的。在盒子侧面,是刻刀留下他的娟秀字迹:“奶奶送。”

她是一个不服老的人,但同时又喜欢怀旧。她会固执于某件事很久,但对某些事却看得很开。比如那个八音盒,比如那句话,比如她从不唉声叹气,比如她豪不遮掩的哭泣。她总告诉我,无论合适都要会笑。我问她你为什么要哭,她曾不止一次在我面前泪流满面。她却笑着告诉我那句话,“因为它可以带着征程上的人离开绝望。”无论我问多少遍,答案都不曾改变过。

后来她把那八音盒送给我,还问我它名字的来源。关于这个问题,任谁都会把其中的构造原理背一遍。可她不,她总是一本正经的说:“八音盒,分别代表亲情、友情、爱情、挫折、泪水、伤害、成长和变化……”其他的大抵记不清了,但我对她脸上漾起的满足记忆犹新。当时我不懂,她为什么用那八个字来形容幸福,因为明明泪水、伤害和挫折都是会令人痛苦的。她只是笑而不答。

而今,我已十四岁,经历的年月稍有增长,也越来越舍不得那丑丑的盒子。不只因为它可以让我忆起她,还因为我习惯了在那简单轻缓的韵律中带着“伤口”,枕泪而眠。

在我失败的时候,在我受伤的时候,在我疲惫不堪麻木人生的时候,我喜欢打开盒子,让干净的旋律净化我的精神。习惯是很难改掉的,我习惯哭泣,习惯用泪水唤起希望,用泪水抚慰伤痛,用泪水告诉自己站起来。习惯让我的忧郁随着泪水一同干涸。因为我确实明白了她的“八音盒”。她一定想说,没有“失败”、“伤害”和“泪水”,八音盒的曲子就不会完整,而人生轨迹亦是残缺。当遇到这些痛苦音符的时候,去哭泣吧!为你的痛苦哭泣,为你拥有的幸福哭泣,为你获得的完整哭泣!这很光荣!

又是夜,我扬着笑看泪滑落眼角。平静的弦乐响满了整个夜空。

抬起头,我知道我不孤单。每当满腹泪水的时候,我总会想到那只八音盒,就会突然发现眼前很开阔。柔和的韵律会带我度每一个难眠的夜。当我回头,有泪滴过的土壤,已长出洁白的羽毛。因为那个人的指引,它们正拼凑完整,为下一次征程扬起翅膀。

参考资料:?si=4

5. 以第一人称“我”写一篇500字记叙文的作文

我,一个"乐天派".我是出了名的淘气鬼.为此,父母给我起了一个小名——"欢欢".小时候,我是个安静不下来的孩子,最喜欢满屋子乱跑,在地上又滚又爬,不亦乐乎.于是,我变成了亲戚长辈们眼中调皮的标准,要是评论哪个好动的孩子,都会说:"他啊,像'欢欢'那样调皮呢!"

我,一个话匣子.我的口一开就合不上.晚上在家吃饭时,饭桌上谈话的主角永远是我,我每天都要在那个时候"倒"出一箩筐话来.可是说了半天,饭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呢.

我,一个热闹人.因为性格开朗,我尤其热衷于交朋友.升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就耐不住寂寞了,索性拿了纸笔到处"采访"班上的新同学.只一天的工夫,我就认识了半个班的同学,"收集"到了好多新朋友,为我适应初中新生活打下了一个基础.

我,一条"书虫".平时没事干了我就"啃书",这可是我的每日"必修课"!被我"啃过"的书不计其数,如果哪本书"味道"太好了,我定要再去"啃"它几遍.要问我究竟"啃"些什么书,那可就不好说了:文学著作,科普书,科幻小说……就连报纸刊登上的"豆腐块"文章,我都要去"尝尝鲜".

看!这就是我——留着一头短发,带着一副眼镜,嘴上总是挂着顽皮的笑.对,这就是我,淘气的我,活泼的我,快乐的我,独一无二的我!

6. 我的家乡作文以第一人称视角我来写这篇作文

我的家乡是一个风景如画、依山傍水的地方.

在村前,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谁撒了一大把的金子似的,波光粼粼.一条条不知名的小鱼在河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有的小鱼游行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比同学们赛跑时的速度还快呢!在村后,是一座座苍翠欲滴的大山.山上,一棵棵大树高耸入云,就像是一位位守护神,守护着远近乡民的安全.一棵棵像碧玉装扮过的小草,就像我一样想快点长高,不甘示弱地拼命往上生长,让大山拥有了一件翠绿的衣裳.在村旁,是一家家货品丰富、价廉物美的商店和一条又宽又长的马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奔到商店去买东西吃.每次吃完之后,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美得没人能画得了的地方.

我的家乡依山傍水,是个好地方.

家乡的山很高,高得就像在和白云拉手聊天呢!在众多高山之间,有一座叫金山,金山脚下有一个村,叫金山村.金山村盛产贝母,村里家家户户都种了贝母.每到十月份,村里的老老少少都会下地种贝母.尽管爸爸在城里工作,但是一到种贝母的时节,他就会回到家乡帮奶奶种贝母.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贝母成熟了,一个个白胖胖的贝母在田里静静地躺着,等待勤劳的人们去收获.如果这时候你去金山游玩,一定会闻到一股不那么好闻的味道,那是农民伯伯正在用硫磺熏贝母呢!

金山村也加工粉干.刚加工出来的粉干果,可香了.光是那香味就会吸引人们忍不住要去品尝一番.这里出产的粉干又细又白,很受人们喜爱,它还远销到县城以及其它县市呢!

种贝母让家乡的人们富裕起来,很多村民都造了新房,买了汽车,村里的路也越来越宽,由原先高低不平的机耕路变成了如今又宽又平的水泥路.另外,家乡的环境卫生也越来越好,过年回家时,路旁可干净了.

我想家乡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7. 书对我说的话作文以第一人称来写

从我转到成贤街小学的第一天,我就永远记住了我的班主任——曹茜老师。曹老师中等身材,卷卷的短发,美丽的流海,五官端庄,长的十分清秀。因为她所说地第一句鼓励我的话,我改变了!变得勇敢,自信。这简直就是一场梦!一场美梦!

记得有一天,早上上语文课,语文曹老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我想了想,心理已经知道了一个答案,但是,我不能确定我的答案完全正确,还有点恐惧,怕说错了,同学们笑我,于是,我没有举手,老师随便点名,结果却点到了我!我急忙站起来,心里有憨钉封固莩改凤爽脯鲸些紧张,七上八下,腿都发抖了,于是,便在心里对自己说:“别紧张,只不过是一次发言而已”,我鼓足了勇气,把我的答案结结巴巴地说了出来,刚说完,我吓的吐舌头,赶紧坐下,我万万没有想到,语文曹老师竟然走到我前面,响亮地说:“真好!你说地答案太好了!……”我愣住了!老师说我回答得好?我甚至怀疑自己地听力!老师忽然拍拍我的肩,如阳光般温暖,我猛然惊醒!抬起头,与老师温柔地目光相对,她亲切的对我说:“为什么不举手呢?你说得很好啊!下次要勇于举手发言哦!老师相信你!”真的!老师对我说她相信我!从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希望,充满了自信。就因为老师得一句话,使我克服了内心的恐惧! 您像春蚕,奉献了自己,温暖了别人;您像园丁,不辞劳苦。曹老师,我永远忘不了您亲切的话语,永远忘不了您温柔的目光,永远忘不了您鼓励我的第一句话,永远忘不了您一切的一切……

8. 写作文,求几个感人的故事,以第一人称来写,题为《我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有的开心,有的难过,有

的悲伤,有的兴奋,我的故

事是开心……

我八岁那年,妈妈常对

我说:“儿子,你已经长大

了,应该学着帮大人做点事

不要一天到晚就知道玩。”

我心想:这话说的到也是

啊,但我能做什么呢?对了

明天正好是星期天,爸爸

妈妈不加班,我可以做午饭

给爸爸妈妈吃!

第二天中午,我走进厨

房,往菜篮里一看,有机根

黄瓜,往往餐桌,上面有几

盘昨晚的菜。够了,有了这

些就够了。

我拿起两根黄瓜,把他

洗净,在把菜刀洗净,把一

根黄瓜放在菜板上,“噔噔

噔”的切了起来。

切好了之后,倒油,开

火,“啪啪啪”油开始沸腾了

我急得喊:“妈妈!快来

帮我!我怕!”

妈妈走过来,毫不犹豫

的把黄瓜倒进去,锅里顿时

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我

下的跑到厨房门外,后来声

音慢慢的小了。

“好了,好了,下面的

我会了。”我说。

妈妈应声道:“小心点

哦。”

“知道啦!”我回答道。

我左炒右炒,突然一股

香气飘进了我的鼻子,我自

言自语道:“好了。”

我打开橱柜,拿出盐和

鸡精(味精也可以)每个洒

一小勺。在炒一炒,把锅盖

盖上。把火开到最大,顿时

锅里的声音越来越大了,

我怕得把火开到最小,把锅

盖打开,一股香气又飘进了

我的鼻子。我又翻炒了几下

把锅盖盖上,又把火开到

最大。

这次,我有了经验,不

在怕了。好了,我把火关了

把黄瓜盛到盘子里。

有了这次经验,接下来

就容易多了,三两下就炒好

了。

我把菜端到餐桌上,大

声喊:“爸爸,妈妈,吃饭

了!”

爸爸妈妈尝了尝说:“

味道真不错,我们的儿子会

做饭了,以后谁做饭就不用

愁了,哈哈!”

听了,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这次做饭,我懂得

了自己的是自己干,要学着

帮父母做些事,减轻父母的

负担。

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天亮了,伸伸

我的老腰,该起床了。什么

声音?原来是主人来取走那

个,那个不可一世的家伙,

《八十天环绕地球》。他可

是主人现在的宝贝,爱不释

手。原来的我,那也是光彩

照人。我到。

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雨后天空上的

彩虹,有着赤橙黄绿青蓝紫

七色的光芒,也有个别含着

灰暗的味道,但只要这些颜

色全部组合在一起,就能够

成绚丽的彩虹,一如我们的

成长故事。大约是2001年的

时候,是我第。

我的故事

已经可以出院了,妈妈

看到活泼的我,欣慰的笑了

…此起彼伏,陷入久久未能

释怀的情节,我细细回味着

…这…就是我的故事,在我

的故事中,我学会了坚毅、

懂得了乐观…它将是我永远

珍藏的一份。

我的故事

我,一个活泼可爱的女

孩,弯弯的双眉,水汪汪的

大眼睛,樱桃小嘴,齐肩的

头发,尽管其貌不扬,但发

生在我身上的事却同。我的

故事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

完,写也写不尽,今天,我

就与你说到儿!

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大家想了解我

、认识我吗?如果想的话,

请闭上眼睛,轻轻地听我讲

个故事吧!就在1992年2月2

日,那天,儿童医院传出了

一阵又一阵的哭闹声,你走

进妇产房一看,就会看见一

个活泼好动、。

9. 柳树作文用第一人称我来写

柳树

我是一株柳树。

你也许会问:“一株柳树有什么稀奇的?”

是的,我并不稀奇,但我的家是寸草不 生、广袤无垠而又荒凉的青海高原。

不要为我大惊小怪。下面我向你讲述我的 故事。

————题记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我妈妈 是一株十分美丽的垂柳。她有一头飘逸的 秀发,千娇百媚的身姿。我那时和其他兄 弟姐妹们一样,长着雪白的绒毛,十分可 爱。兄弟姐妹们都想继续在小山村发芽成 长,而我不甘心,难道我就注定生活在这 儿,淹没在千千万万株和我一样的柳树中 吗?于是,风伯伯把我带出了小山村,飞 过高大的山川,越过清澈的河流,来到了 风水宝地¬¬——不,是不毛之地 ——青海高原!

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但我不能放弃,因 为这是我选择的地方!我要努力地生活下 去,既然我来了,我就一定要长得很好, 我那颗坚定的心永远不会动摇!

我刚在这儿落下,一旁好心的石头妈妈劝 我:“孩子,你快回去吧,如果你在这儿 成长,只能是死路一条。”“不!”我 说:“我既然来到这儿了,我绝不会放 弃!”“唉!你是不会活下来的!”“我一定 会!”于是,我在硬梆梆的土地上安静地 等待发芽。可在第二天,我就口渴难忍, 到了第五天,我几乎要晕过去了。“永不 放弃!”我想。可是,我看什么东西都已 经模糊,身体里那仅存的一点水分也快没 有了。“坚持下去!”有个声音在对我说。 于是,我靠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冒出了嫩 芽。冒出嫩芽没几天,我就遇上了大雪, 彻骨的寒冷,飞扬的雪花,让我战栗,我 仍对自己说:“坚持下去!”就这样,我不 知经历了多少次虐杀生灵的高原风雪、干 旱,我终于生长起来,壮大起来,成为高 原上的一方壮丽的风景。

“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 事业。”这是你们人类高尔基的话。所 以,你们要记住,永不放弃,永不言败, 风雨过后,彩虹终究可以出来!

10. 历史人物作文(用第一人称来写)600字以上

一、曹操遗书曹丕吾儿:呜呼,为父大去之日不远矣!于此海内战乱纷仍、国家鼎足三分之时,吾委实不忍撒手而去。

想当年吾雄心勃勃,欲拯万民于水火,一统华夏,建宏图大业。如此夙愿,今日将成泡影。

天乎?人乎?而今已乎!父死不瞑目也!人言:“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父有紧要之言欲告于汝,望汝切记!甲子年,黄巾作乱。

吾挺身而出,集思广益,与众多仁人义士并肩携手,齐心协力,斩贼首级万余,终大破之,故得以入朝为官。后吾败袁术,诛吕布,身居宰相之高位,挟天子以令诸侯,欲定天下。

袁绍恐吾势大,率兵四十余万来攻,决于官渡。其时吾兵微将寡,粮草不济,世人莫不以吾必败。

然吾了无惧意,欣纳谋士雅言,从长计议,与绍巧妙周旋。时许攸“屈身袁绍,言不听,计不从”。

方其来投,吾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攸出奇计,献良策,吾军智劫乌巢,火烧粮草,遏绝退路,令绍首尾无暇相顾,终获全胜。

自古及今,以寡敌众、以弱克强者寥寥,然吾创此奇迹,岂不快哉!后,吾取冀州,夺荆襄,灭刘表,拥军百万,上将数千,兵精粮足,横扫中原。意气洋洋,踌躇满志,旌麾南指,与孙刘联军决于赤壁。

此时北方初定,诸侯或死或降,天下与吾争雄者,唯孙权、刘备而已。然其兵卒之和亦不过五万,吾自以孙刘必败,一统江山指日可待,遂妄自尊大,盲目自信。

又轻信庸碌辈蒋干之语,误中庞统连环奸计,拒纳其他谋士之谏,被周瑜小儿、诸葛村夫火烧战船,八十余万大军顷刻烟焰张天,岂不痛哉!吾丢盔弃甲,狼狈逃窜,几至走投无路。后败走华容,险些丧命,徒留笑柄。

此奇耻大辱,吾没齿不忘!回朝后反复自念,始知刚愎自用,轻信偏听,拒谏饰非,祸莫大焉!曹丕吾儿,为父纵横天下三十余年,群雄渐灭,止有孙权、刘备,未曾剿除,余皆不足为虑。而今不起,引以为憾。

未竟事业,望汝继承。汝当记取父之教训,遇事不可妄自尊大,自以为是,亦不可忠奸不分,是非莫辨,偏听轻信,切勿重蹈父之覆辙。

临终遗言,儿其切记。勉之!勉之!父字建安二十四年冬二、孔明自白隆冬已至,南阳这地方也是朔风凛冽,黑云欲坠。

推开木窗,外面的世界早已银装素裹:山如玉簇,林似粉砌。上次刘皇叔来访,可惜我与好友出游乡间。

方才听小僮诉说缘由,直叫人悔不堪言。为何这般不凑巧呢?为何那日我与好友恰要出去吟诗博弈呢?为何今日又逢鹅毛大雪,叫我无法去见刘皇叔呢?自董卓造孽以来,天下豪杰并起。

曹操虽自称汉相,实有虎狼之心,灭吕布,讨张绣,扫袁术,踏平袁绍,虽持“唯才是举”之牌,却有大不义之举,不可效之。而玄德虽曾是贩卖草屦之徒,却有一颗仁义之心。

镇压黄巾军,他有大功;剿灭袁术,亦乃其所为。况其是汉室正统,又有关、张二兄弟助之。

吾若不效之,那男儿之宏图霸业从何谈起?我这一介书生岂不是腐儒一个?“先生,雪停了!”正思忖间,小僮在外喊道。事不宜迟,我赶忙戴上纶巾,披上鹤氅,登上早已准备好的马车,携着那西川54州之图,更有我的希冀,踏上了征程……匆匆数十年,弹指一挥间。

刘先主已然仙逝,却将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托付于我。这刘禅如此愚鲁不堪:一概国事皆推卸于我,自己却只知玩乐,如此下去,蜀亡必矣。

“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先主临终遗言,字字血泪,又叫我如何负之!但那捧不起的刘阿斗……唉!“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

先主的话再一次回响耳畔。对!以我十倍于曹丕的才华,百倍于刘禅的威望,我不为成都之主谁为!我必将刘禅这个不肖子扫地出门,自为蜀主,一统天下!天不遂人愿,谁料想伐魏之事竟如此艰辛,而我偏偏又在关键时刻看错了人,让马谡这个纸上谈兵的参将去守极为重要的街亭。

如今街亭一失,只得退兵。庆幸一代蜀主我足智多谋,已经分配停当,各位将领皆已奉命而去,专待佳音。

忽然,十余次飞马来报:“司马懿引大军15万,往西城蜂拥而来!”霎时间,我如五雷轰顶,呆若木鸡。环顾四周,惟有一班惊慌失措的文官,只余2500军在城中。

登上城楼,沙暴似的尘土弥漫寰宇,铁蹄奔腾之声如闷雷阵阵。魏兵分两路杀来,为首的正是那被我轻视的司马懿。

一切都完了。这2500军连同这座孤城怎能抵御浩浩荡荡15万铁骑的冲锋?我瘫倒在地上,只觉得城门在颤抖,城墙在惊栗,紧接着一阵冲杀的喊叫,我的眼前一片模糊。

无助、绝望、后悔、痛心疾首,只觉得过去的一切恍若梦境,而终结这一切的,却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梦魇……在多少旧臣战将的求情之下,曹丕将我释放,并宣布禁令:永生不得进入洛阳城。此时的我孑然一身,只得回到我的故居——南阳草庐。

又值隆冬。南阳远不及洛阳那般严寒。

可几十年前躬耕的田地早已荒芜,小僮业已不见踪影。轻轻推开柴扉,我仿佛在干草间嗅到了阳光的气味。

走到中门,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字迹扑入眼帘:“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我仔细端详着这坚定的书法。

初出茅庐、自立为王、兵败西城的一幕幕浮现眼前。突然,一股发自心底的释怀让我开心地笑了。

因为我才不是那个躬耕南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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